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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延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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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延生先生为集团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分别为董事会审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薪酬委员会主席,负责就本集团企业管治提供意见。
孙先生于1994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并于2002年成立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至2016年,他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员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法律及政策的前瞻性研究及提出解决方案)的研究员,主要负责对监管改革提供意见以及进行资本市场监管、登记改革及数据披露研究。自2016年以来,他为北京敦诚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主要从事提供行业投资意见及政府指引以及管理行业基金)的合伙创始人,主要负责参与成立行业基金、指导成立地方政府行业基金及担任上市公司及政府的融资及策略顾问。
孙先生于1986年获得中国内蒙古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于200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他于1999年取得中国哈尔滨工业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